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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阿嬤:要法律賠償 不是為錢

2015/12/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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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8日專電)現年88歲的前日軍慰安婦阿嬤金容秀(音)於韓日外長今天下午就慰安婦談判達成協議後表示,「我們要的是法律賠償,並不是為了金錢,他們一點也沒替慰安婦受害阿嬤們著想。」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金容秀在首爾麻浦區「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辦公室舉行記者會,痛批「韓日政府根本就沒有為慰安婦受害阿嬤們著想」。

據報導,對於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名義發表的道歉聲明,金容秀說,「只是用話來說說,並沒有做任何事情。他們(指日本人)自說自話說什麼『謝罪』、『(慰安婦)將接受賠償』等,我們可沒有作任何協議,也不認定他們是在道歉謝罪。」

金容秀強調,日本政府對日軍慰安婦受害人應該給予「法律賠償」而不是「補償」,日本應該就造成慰安婦一事的責任表示公開道歉,並予以法律賠償。

對於日本政府將籌措10億日圓的「慰安婦救助基金」一事,金容秀表示,「我們並不是沒有錢才這樣,犯了罪就應當為所犯的罪公開道歉並給予賠償。」1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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