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在越南涉詐欺 遭判3年
2015/12/5 14:23
(中央社河內5日電)一名台籍男子因涉及詐欺,昨天被越南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
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今天報導,胡志明市法院昨天進行二審開庭,審理台籍林姓男子等被告的詐欺案件。
報導指出,台籍42歲林姓男子(LIN CHIN SHENG)與另2名越籍被告於去年4月勾結,以假冒公安的手法利用電話詐騙,要求1名當地被害者匯款進行監管並騙取。
這名被害者依指示把1億1000萬越盾(約5000美元)匯入指定帳戶後,察覺有異,於是到當地公安局報案,警方隨後聯繫銀行凍結遭詐欺帳戶,但是歹徒早已自該帳戶提走2500萬越盾。
警方經調查後,逮捕了林姓男子與另2名越籍嫌犯。
據報導,胡志明市法院先前一審開庭,依詐欺罪宣判林男5年有期徒刑,另2名被告都遭判2年有期徒刑。所有被告隨後依法提出上訴,請求減輕其刑。
當地法院昨天進行二審開庭,重新審理此案,考量涉案被告已有悔意及克服後果情況等因素,最終改判林男3年有期徒刑,另2名被告分別改判1年有期徒刑與1年緩刑。10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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