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恢復 離職可一次領社保金
2015/4/2 11:56
(中央社河內2日電)由於許多勞工不滿越南政府修改社會保險法,越南勞動榮軍社會部已向政府建議恢復勞工離職後可一次領取社保金的規定,並獲得同意。
越南國會所通過的修訂社保法將自明年起生效,其中原本員工離職12個月後即可領取社保金,新法修改為員工要達到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才能領取。這項新規定引發寶元越南廠數千員工不滿,日前發動大規模罷工抗議,影響廠區正常生產作業。
越南現行社保法規定,勞工離職後可一次領取社保金,若在其他工廠等單位工作,就必須從頭開始參加社保。而修訂社保法規定,勞工離職後在其他公司上班,可以繼續參加社保,累計時間足夠,以後可享受退休金。
針對勞工離職後,轉往不參加社保的領域工作,也可以採用自願社保形式,自己繼續繳納社保金,若累計時間足夠,以後也可享受退休金。
不過,部分勞工表示,他們寧願在失業時一次領取社保金,讓他們在求職期間有錢支付日常生活開支,或是他們無法繼續繳納社保金,不需要累計參加社保時間,但新法規定員工要達到退休年齡才能領取。
越南勞動榮軍社會部副部長尹茂葉(Doan Mau Diep)3月31日主持召開宣導說明會,與員工對話溝通後,已呈報政府建議重新修改社保法,讓勞工具有兩種選項,離職後可一次領取社保金或達到退休年齡領取均可。
越南總理阮晉勇昨天主持召開政府3月份例行會議,贊同這項建議,同意將提交國會審議通過。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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