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規 藝人吸毒一律封殺3年
2016/3/31 22:26
(中央社記者馮昭上海31日電)中國大陸上海市禁毒條例4月1日起施行。對吸毒藝人有「封殺」條款,吸毒者被查處後3年內禁入文化市場,同時禁止吸毒人員駕駛交通運輸工具。
東方網今天報導,上海市禁毒條例規定,廣播影視、文藝團體及相關單位不得邀請因吸毒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廣播電視節目,或者舉辦、參與文藝演出。
禁毒條例規定,以吸毒者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商業廣告節目,不予播出。這在中國大陸屬首創。
上海市公安單位表示,已設立違法犯罪舉報獎勵基金,歡迎民眾向公安部門檢舉或提供線索,以便警方及時查處吸毒行為。1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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