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某暑假成長營涉不當管教罰6萬 加害人送辦
2024/10/22 13:35(10/22 15: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2日電)雲林縣社會處8月接獲通報,某社團辦理兒童暑假成長營涉不當管教,斗六警分局訪查家長與學童,確認學童被打屁股、吃太慢遭加辣椒,社會處開罰6萬元,警方將行為人送辦。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今天針對兒童暑假成長營虐童案後續,質詢警察局長李建民和社會處長林文志。
李建民答覆,經調查、訪談後,有1名家長證實孩子曾被打,因此決定提告,警方9月30日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將行為人函送法辦。
林文志說,全案已邀集家長代表、律師、兒童專科醫師召開會議,認定行為人涉及不當管教,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罰款,並公布加害者姓名。
李建民會後表示,案發後警方訪談27名學童及其家長,有18名學童陳述曾經被以「不求人」打手背,或是吃太慢被加辣椒醬等情況,甚至有學童稱被要求吃水槽的剩菜。
警方調查,多名學童指證曾被不當管教,但家長礙於該社團協助照顧孩子,且同意社團管教,最後僅1名家長提告。
行為人及社團負責人之前受訪時稱,事前有徵得家長同意,若孩子不乖可適當管教,水槽的剩菜是洗菜時掉落的菜葉,重新清洗後再烹煮給孩子吃。
由於涉及不當管教,兒童權益受損,雲林縣社會處、教育處從本學期已停止補助該協會開辦夜光天使班、成長營,並轉介多名到其他地方參加夜光天使班,但該社團自籌經費,目前仍有20名學童參加課後照顧班。
由於該社團仍開班照顧學童,雲林縣警察局婦幼隊和少年隊、斗六警分局皆會加強巡邏、訪視,溝通管教方式,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編輯:謝雅竹)11310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