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民眾黨:殷瑋將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 質疑混淆視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天說,北市府發言人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質疑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也讓前後2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槓上。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下午接受時事聯訪時表示,前市長柯文哲簽訂的子約,在價格方面就已違背母約,而且還只是2M費率,並因此多繳新台幣2572萬元給台智光,再次要求柯團隊公布3M費率議價過程。
吳怡萱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民國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但「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質疑殷瑋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吳怡萱說,根據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在100年所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8.6項採購項目中,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
吳怡萱表示,文字一清二楚寫的是「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沒有見到殷瑋出示的圖卡中所顯示「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吳怡萱說,若如同殷瑋所說「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也是因此構成了母約的一部分」,請殷瑋再往下熟讀母約第二頁1.1.4:「本契約各項文件之內容應互為補充解釋,倘契約文件之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或其內容有所歧異時,以契約本文為準。」
吳怡萱表示,殷瑋「超譯」評選須知,更錯置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將2M費率拿來跟100年度費率相比,就是在魚目混珠。
吳怡萱說,公文資料本該公開透明,還好有民眾黨議員協助索資調資料,幫助民眾黨保存公文、合約,「因為留著防身以防被暗算,果真馬上驗證」。(編輯:林興盟)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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