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芳苑福興掩埋場 彰縣府:嚴格控管污染防制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4日電)彰化縣環保局今召開「芳苑鄉福興地區區域性垃圾聯合處理場」營運說明會,當地許多居民擔心環境污染紛紛反對,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將嚴格控管污染防制措施並研擬回饋機制。
江培根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該垃圾處理場原為芳苑鄉和福興鄉共有的掩埋場,民國104年因鄉公所管理不善被民眾抗議即停止使用,6萬公噸的垃圾囤積於該處未覆蓋,且在海邊,垃圾被風吹到海上、魚塭;109年環保局接管後,向中央爭取經費修復海堤、改善垃圾堆置及污水集水系統、施作不透水布與周邊擋土牆,並陸續清運舊垃圾至溪州焚化廠處理等。
出席說明會的縣議員洪騰明、洪子超都反對灰渣運到該處理場。洪子超說,之前掩埋場垃圾亂飛,環境受影響,並造成地下水污染,漁貨減少,每2、3年就崩塌1次,環保局卻不積極處理,地方要如何再相信縣府?
彰化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濟民在會中指出,光是流入的廢棄垃圾袋就害死很多水產,現在談灰渣回填垃圾場不會污染環境,居民完全無法認同。
彰化縣漢寶養殖漁業生產區主委許煌周要求,縣府清運舊垃圾,應「只出不進」,清理乾淨後交給地方管理。
環保局在說明會上表示,芳苑鄉福興地區區域性垃圾聯合處理場近10年經第三方檢測公司執行的環境監測結果,都遠低於地下水管制標準,請民眾不必過度擔心,後續營運期間將持續強化各項環境監測,確保所在地環境品質安全,嚴格管控地下水質及維護掩埋場周圍海堤設備的安全性。
環保局說明,掩埋場後續規劃作為全縣天然災害緊急應變場所及飛灰穩定化物暫存場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等多功能使用,掩埋場營運期間將聽取民眾意見研擬回饋所在地村里方案,並嚴格管控掩埋場環境污染防制設施操作,期盼該掩埋場營運可與居民共存共榮。(編輯:黃世雅)1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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