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測試賽登場 李述德司法戰還在打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大巨蛋首場開放觀賽的測試賽今天登場,但衍生的諸多官司仍未完全終結。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被控圖利遠雄巨蛋聯盟,一審判刑9年,官司還在二審審理中。
民國100年11月11日,大巨蛋正式動工。當年即有民眾以「大規模深開挖,將改變地下水位、危害地質安全」、「量體過大及交通影響問題尚未能完全解決」、「施工範圍離珍貴脆弱之松山菸廠古蹟十分接近」等理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停止執行建照等處分,遭法院駁回。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第一任任期內,將大巨蛋列為五大弊案之一,並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多次言詞交鋒。眾所期盼的大巨蛋始終難以擺脫質疑聲浪,彷彿重重烏雲籠罩在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上空,久久不散。
106年6月間,台北地檢署經長期蒐證,針對大巨蛋及其他案件發動50路大規模搜索,約談趙藤雄等66人,訊後聲押趙藤雄獲准。同年8月,北檢約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
北檢於106年10月間偵結大巨蛋等案,認為李述德涉嫌在大巨蛋案圖利遠雄巨蛋聯盟,使無辜全民承擔爭議惡果,犯後態度不佳,求刑10年。此外,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則遭指控違法指示核發評定書,影響大巨蛋防火避難安全。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述德任內在議約、甄審會議主導裁示放寬地上權、營運資產處分限制,降低違約金數額及上限,刪除營運金條款,圖利遠雄巨蛋聯盟,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但一審認為許銘文罪嫌不足,判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行政訴訟方面,104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以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巨蛋隨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105年7月裁定,停工導致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民眾安全,在應施作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北市府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另外,大巨蛋施工期間,造成附近松山菸廠市定古蹟煙囪傾斜,北市環保局裁罰遠雄巨蛋新台幣150萬元、負責人參加環境講習;遠雄巨蛋打官司,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本件確實違反環評法,但沒依罰鍰裁量基準開罰,因此撤銷罰鍰及環境講習,由環保局另做適法處分。
此外,大巨蛋施工期間曾辦理數次勘驗,但設計監造人羅興華明知有未按圖施工情事,卻在建築物監造報告表格中勾選「監督依設計圖說施工」,涉及簽證不實;設計監造人徐少游則是多次人在境外,卻委由他人代為踐行監造人現地勘驗業務。
建築師懲戒委員會認為羅興華及徐少游行為,不符監造職責,違反建築法與建築師法規定,決議停業2年懲戒處分。2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均敗訴確定。(編輯:蕭博文)1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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