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駐衛警性騷女職員 公園處:已調離原職申誡2次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7日電)北市府公園處一名男駐衛警被控性騷擾6名女職員,公園處今天證實去年12月14日接獲申訴,當月20日即將男駐衛警調離原職,最後認定男駐衛警對1名女性言詞性騷擾成立,申誡2次。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一名台北市政府公園處男駐衛警涉嫌性騷擾女職員,時間長達5年,被害女子6人。
北市府公園處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12月14日接獲3名女員工提交職場性騷擾申訴書,立即指派主管了解案情,並於12月20將被申訴人調離原辦公場所,避免雙方再有接觸機會。
公園處指出,次日隨即啟動職場性騷擾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小組會議,經過6次會議,今年1月18日決議被訴人對其中一名女員工言詞性騷擾成立,3月24日提考績會懲處,核定申誡2次;3月13日舉辦職場性騷擾防治宣導。
公園處說明,3名女員工提交申訴書後,公園處即召開第1次調查委員會,成員包含府外專家學者、工會代表及單位主管,會中決議成立3人調查小組(含府外專家學者1人),展開調查。
公園處說,小組調查第1次訪談3名申訴人,3人均請律師陪同;第2次調查再訪談被申訴人,第3次調查訪談同時期同辦公場域其他員工,以釐清事實真相,第4次調查小組再次向其中1名女員工確認相關事宜。
公園處表示,依調查小組調查結果,調查委員會做出決議,按調查結果及3名女員工提出的直接或間接證據,確認被申訴人對其中1名女員工言詞性騷擾成立。
公園處除針對該男員工提考績會核定2次申誡,也按照職場性騷擾處理及調查委員會建議,提供申訴人適當關懷協助,必要時尋求EAP協助,並立即持續強化宣導職場性騷擾防治及身體自主權概念宣導。
公園處強調,處理過程皆依規定進行,確保勇敢舉報的女性員工權益,藉由宣導提醒員工拒絕職場性騷擾行為。
另外,有關受害人指稱被關在辦公室,公園處說明,當時是白天,加害人將鐵門拉下未上鎖,且該辦公室有另一出入口開放。
勞動局也表示,職工性騷擾案件由權管機關依照權責通報處理,公園處已通報至處長,由處長指派主管處理,已完成通報機制。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稍早則表示,市長蔣萬安團隊對於性騷擾絕對是零容忍,一定是最嚴厲的譴責相關的言論及行為,也絕不會包庇。
殷瑋表示,據目前已知資訊,涉案時間是發生在柯市府任內,當時相關涉案人調離現職,在程序中有受到懲處,還會持續清查相關事實,務必做到零容忍、不包庇。(編輯:蕭博文)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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