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國土分區用地劃設 年底開辦鄉鎮公聽會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8日電)苗栗縣政府今天表示,國土計畫法公告實施後,已重新規劃成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4類功能分區,12月底至112年初將在各鄉鎮市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1月公布實行,縣市國土計畫則於110年4月公告實施,將原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重新規劃成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4類功能分區,可使土地利用更為明確。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今天舉行「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公開展覽前記者會。處長詹彩蘋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作業,內容有些艱澀,卻與鄉親權益息息相關,因此希望各鄉鎮市公所協助宣導推動,依序完成3階段工作,透過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等作業,達到適地適用、永續發展的目標,同時保障民眾既有權益。
詹彩蘋指出,縣府將於12月22日至明年1月10日於各鄉鎮市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展示圖冊並說明相關法規與推動現況,公告閱覽期間,鄉親或社團可於會場或書面陳述意見,讓政策更貼近民意。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苗栗介於新竹與台中兩都會區之間,過去為典型農業縣市,然而近年來縣府致力招商引資,已逐漸轉為工商、農業並重型態,尤其三義、南庄獲國際慢城認證後,蛻變為極具地方特色發展模式,如何引導城鄉發展,是此次國土計畫變革重要任務。
徐耀昌指出,依內政部分區劃設原則,南庄、獅潭地處水質水源保護區,需優先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但縣府爭取10處約53公頃原住民部落,劃為農業發展第4類,有效保障在地鄉親權益;另已爭取中央補助在西湖與卓蘭於今年辦理鄉村地區規畫,後龍也將於明年接續辦理,希望透過鄉村整體規畫,更能因地制宜訂定符合地方的使用管制規定,讓土地利用更契合在地需求。(編輯:張銘坤)1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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