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逾齡遭點名仍未改善挨批 中市將促業者汰換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4日電)台中市議員張玉嬿等人今天批評近3年市區逾齡公車由28輛增達61輛,台中市審計處連年提缺失要求改善,但結果不減反增。台中交通局表示,會嚴格要求業者汰換,也會持續檢討。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張耀中、王立任、黃守達關心台中市逾齡公車汰舊換新問題,要求台中逾齡公車得全部汰舊換新,在年底前要做到滾動式檢討、限期改善。
張玉嬿指出,台中市區客運逾齡公車在公元2020年是28輛,去年7月底達50輛,今年同期為61輛,逐年上升,台中審計處民國109年審核報告對此提出多項缺失,「未追蹤研提車輛逾齡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亦未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致老舊市區公車仍持續營運未辦理汰換」。
她表示,110年審計報告提出同樣缺失,「客運業者營運中公車逾齡仍未汰舊換新」及「未依逾齡公車違規情形加重裁罰,且欠缺追蹤業者改善成效」,批評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不把審計意見當一回事。
王立任指出,逾齡公車最大的疑慮就是安全問題,台中市政府卻放任逾齡公車數量逐年上升,徒有嚴格的相關自治條例卻沒有積極落實執行力。
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答詢表示,公車車齡涉及安全問題,若有逾齡,市府會嚴格要求業者汰換,也會持續檢討。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台中市將公車車齡相關要求納入「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公車車齡不得超過10年,低地板不得超過12年,為全國最嚴格的規定,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一定會嚴格把關。
會後,台中市交通局透過文字稿補充說明,去年11月至今,共召開11次逾齡公車檢討會議,客運業者已陸續繳銷79台逾齡車,交通局將持續召開會議列管業者改善進度,並做好車輛保養。(編輯:戴光育)11108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