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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放流水污染遭罰234萬確定 盧秀燕:處罰有理

2022/3/1 11:47(3/1 14: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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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對於中火放流水污染超標遭市府開罰234萬元確定,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市府對中火重罰,但台電不認同進行申訴,經法院裁決定讞,顯示市府處罰有理,希望台電能改善。

台中火力發電廠在2019年被台中市政府稽查發現放流水污染超標,遭市府開罰新台幣234萬多元,台電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台電敗訴,台電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日前作出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台電需繳交罰款。

盧秀燕上午出席市政會議前接受媒體聯訪,對中火開罰案定讞表示,她上任以後對整治污染特別重視,中火每天排碳量非常高,除空污外,市府對於使用化學藥劑可能產生的水污染也特別重視。

盧秀燕指出,經過台中市環保局多次偵測後,掌握證據確定中火有排放廢水,不僅造成海洋污染,也造成魚貝類等海洋生物死亡或傷害,對此市府予以重罰,但台電並不認同,因此進行行政申訴跟救濟。

盧秀燕說,法院經多次討論、裁決已定讞,表示市府處罰有理,也的確掌握到證據。但最重要的是,處罰不是最主要目的,而是希望台電改善,且中火10部機組都燃煤,希望空污、水污防治都能有所警覺,中火在台中製造電力供應全國,一定要對台中市的環境負責,確保市民的健康。(編輯:郭諭儒)1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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