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春節加成漲幅大 台南計程車新費率延至2/7實施
2022/1/11 16:15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市計程車新費率原訂1月27日實施,但因考量農曆春節期間還有加成收費,漲幅過大,計程車新費率將延至2月7日和高雄市同步實施。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錯開計程車農曆春節期間加成和新費率實施期程,將原訂1月27日實施新費率延至2月7日和高雄市同步實施;部分駕駛已更新計費表需再重新設定者,交通局已協調計費表行不再重覆收取設定費用。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台南市計程車現行費率自民國96年公告實施迄今已14年未調整,日前經專家學者審議合理調整方案,原訂1月27日和高雄市同步實施,但考量農曆春節期間已有加成收費,若再同時加上實施新費率,恐造成漲幅過大,才決議延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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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德表示,今年農曆春節仍依原有費率,並循往例每趟再多收新台幣50元,加成期間是1月28日至2月6日,計費表已內建自動計算功能,乘客依計費表顯示金額付費。
至於至2月7日實施新費率,起跳每1.25公里85元,續跳運價每200公尺加收5元;計時運價車速5公里以下每100秒加收5元。夜間加成為日間運價多收2成。另取消原開行李廂加收10元規定,並增加如遇台南市政府公告全區停止上班日颱風豪雨假時加收50元。(編輯:孫承武)1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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