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農場遊客騎象龜拍照 花縣府限期改善管理
2021/11/3 16:27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日電)花蓮新光兆豐農場飼養多種動物,上月底傳出有遊客騎乘象龜拍照,花蓮縣政府介入調查,遊客行為違反動保法可開罰,也要求園方限期改善園區管理辦法。
新光兆豐農場在花蓮鳳林鎮營業多年,是東部地區首座休閒農場,飼養包括乳牛、象龜、家禽等多種動物,其中象龜飼養在開放區域,遊客可近距離餵食牧草、紅蘿蔔。
不過10月30日有遊客目睹一群年輕遊客在眾目睽睽下輪流跨騎陸龜,坐在龜背上拍照。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今天在臉書粉絲團發布訊息,指兆豐農場未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要求縣府依法開罰,並於要求兆豐農場取得許可前應暫停開放展示區。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德榮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1日已派員前往兆豐農場視察,針對園區監視器增設、增加告示牌等設備要求限期改善,園方也承諾將加派人力巡視。
周黃德榮說,遭騎乘的象龜經檢查後確認沒有受傷,另外遊客騎乘行為確實違反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可開罰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將持續調查遊客身份。
周黃德榮說,兆豐農場去年已向縣府申請動物展演許可,正在審查中,因園區已營運多年,仍有部分需要修繕,目前由委員持續輔導,園方若能逐步改善,現階段不會要求園區動物展示區暫停開放。
兆豐農場專員游美雲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因象龜性情溫馴,看到40多歲的象龜被遊客騎乘的畫面,工作人員們都很心疼跟自責,設備不足會盡快補足、加強向民眾宣導,也希望來訪遊客都能愛護園區動物。
游美雲說,園區早在動物保護法設立前就存在,去年已向縣府申請動物展演許可,因法條中針對細節規範仍未完備,園方持續配合委員輔導做改善,絕不會虧待動物。(編輯:郭諭儒)1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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