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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KTV未經核准自行復業 最重恐撤照或勒令停業

2021/10/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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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市中區一家KTV未經許可違規營業,警方前往稽查時查獲,業者辯稱以為不需向台中市政府申請復業,但警方蒐證後,已移請市府裁罰,最重撤照或勒令停業。

警方昨天晚間發現中區柳川東路一間KTV燈火通明及傳出音樂聲,經核對中市府經濟發展局核准營業名單發現,未核准業者復業。經查業者營業登記為小吃部,但核准項目包含視聽歌唱,現場有2名顧客,雖未唱歌,但業者疑使用KTV用大型投影布幕。

業者以為自身營業項目不需向市府申請復業,警方蒐集現場相關事證後,依傳染病防治法移請市府裁罰。

經發局在新聞稿中表示,台中KTV約184家(僅登記視聽歌唱業),市府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規範,5日起受理視聽歌唱業復業申請。

業者須備妥復業申請書、從業人員清冊(應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並檢附證明文件)、營業場所防疫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經核准後可營業。截至目前,累計49家申請,其中47家已核准復業。

中市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與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警方加強巡查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式KTV)、桌遊及麻將休閒館等營業場所,如果發現違規營業,就通報主管機關裁罰,最重撤照或勒令停業。(編輯:李明宗)1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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