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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全運會台中選手 市府通過加碼培訓獎助金

2021/9/28 15:49(9/28 16: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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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8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會議中,審議通過「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台中市籍選手在全國運動會獲得金牌,培訓獎助金從原本每月1萬2000元提高到2萬元。

全運會將於10月16日在新北市開幕,台中市運動局長李昱叡指出,「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是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在108年訂定,為重視發展運動,市政會議今天通過提高培訓獎助金,盼藉由獎助金制度的優化,充實選手訓練期間的營養補給品及器材設備等需求。

李昱叡表示,「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內容,包括全國運動會個人金牌將從原本的新台幣1萬2000元提高至2萬元,銀牌從4000元提高至1萬元、銅牌從2000元提高至8000元。每個月領取至下屆同項賽會為止。

至於團體金牌獎,則從原先的8000元提高至1萬2000元、銀牌2000元提高至8000元、銅牌1000元提高到6000元。

盧秀燕表示,市府積極培育及獎勵運動人才,加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自今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將可造福台中市籍傑出運動員。(編輯:謝雅竹)1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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