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和平廠將燒垃圾 花蓮環保局:符合排放標準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6日電)花蓮縣環保局為解決縣內垃圾問題,與台泥和平廠合作,將以水泥窯技術處理,全案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廠區設有自動連續監測系統,24小時與環保局連線,檢測均符合排放標準。
鄰近台泥和平廠的宜蘭澳花部落居民日前到法院提告,指花蓮縣環保局審查這項垃圾處理程序有瑕疵,指控台泥和平廠煙囪有空氣污染數值超標現象。
花蓮縣環保局今天表示,台灣水泥公司和平分公司和平廠為配合政府水泥產業東移政策,取得和平水泥專業區土地設置和平水泥廠,規劃設置3套水泥熟料的水泥旋窯生產系統,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在案。
依環保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規定,此案仍屬於水泥業,並未變更,因此不須重做環評,依法僅需進行環差,已於民國109年12月通過環評委員審查,審查程序依規依程序進行,並無不當。
對於未來進出台泥和平廠的垃圾運輸車輛也已妥善規劃運輸路線,避免穿越和平村落,並將專用出入口設於和工五路,路線避開學校、部落及密集住宅區等敏感區。
環保局表示,縣府及台泥和平廠於促參期間透過各種管道不斷與鄉親溝通說明,包含108年促參法的公聽會、109年環差的說明會,也多次到和平村辦理說明會及座談會,同時也於環差大會中承諾設立監督委員會,並定期辦理溝通協調會聽取民眾意見,也持續做好監督及改善工作。
環保局指出,台泥和平廠於排放管道設有自動連續監測系統,24小時與環保局連線,排放標準也依環評承諾下修空氣污染物濃度。
除了24小時不間斷的傳輸排放數據外,台泥和平廠皆有定期檢測,環保局也不定期派員採樣檢測。經查近3年和平廠排放數據,僅有兩筆粒狀污染物超過標準,皆為儀器故障,並即時提出故障報備及排除,其餘煙道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粒狀物(Par)、戴奧辛及重金屬稽查檢測,均屬符合排放標準。
台泥利用水泥窯高溫處理花蓮生活垃圾,工程已於今年8月動工,預計2年內完工,完工後每天最高可處理200噸垃圾,解決花蓮垃圾目前暫時堆置於縣內僅剩3座未飽和的掩埋場的困境,也將協助其他產業處理無法自行處理的工業廢棄物。(編輯:黃世雅)1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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