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蘆竹溝光電爭議 南市府:平衡開發衝擊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9日電)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針對台南市北門區蘆竹溝設立太陽能光電設施案召開記者會,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指出,案場經合法申請,市府採取相關協調與保護措施,平衡開發衝擊。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幹事長蔡壁如上午偕民眾黨台南市黨部北區主任江明宗、蘆竹溝反對太陽能設置自救會會長邱佳敏舉行線上記者會,呼籲政府要公正處理能源轉型相關政策,對受衝擊區域民眾提出合理配套措施與規定。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農委會於民國106年公告修正「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其中包含北門區蘆竹溝漁港等區域周遭農地、魚塭地等不利農業經營的農業用地。
經發局指出,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0條規定,農委會公告的不利耕地得以容許設置綠能設施,免與農業經營使用相結合,市府核發廠商施工許可並無不法。
經發局表示,自救會成員於記者會中提及109年11月3日曾連署向台南市政府投遞300多份陳情書,經查已於同年11月23日發文回覆,另對於蘆竹溝社區歷次陳情皆依陳情內容妥善回覆,接收陳情期間秉依法行政立場盡力協調雙方,以取得平衡發展共識。
經發局指出,自救會質疑市府未遵行議會決議部分,台南巿議會於109年4月30日決議禁止審查台61線以西太陽能板設置申請,但此案已於108年11月21日核發業者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經濟部並於109年3月2日核發工作許可證,案場皆經合法程序申請。
經發局表示,此案市府已秉職權採取相關協調與保護措施,包含要求業者縮減開發面積、設置隔離綠帶、採取環境友善工法、設置即時水質監測系統,開發商也承諾設置蚵農損害賠償信託專戶以保障地方權益。(編輯:陳仁華)1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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