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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污染鳳山圳紫爆 高市府糾出印刷廠封管送辦

2021/1/11 17:53(1/11 18: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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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1日電)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上週稽查鳳山溪上游,發現鳳山圳有紫色廢水污染,經人員埋伏追緝,果然查獲印刷廠未經許可逕行排放,已令業者停工封管,並依法裁罰、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於元月6日稽查,7日埋伏查緝到業者違規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污水,隨即要求停工封管並依法裁處送辦。環保局長張瑞琿今天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經查獲違規排放,會依水污法裁處,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並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指出,為維護鳳山溪水質特別成立「鳳山溪專案巡查小組」,日前巡查發現上游鳳山圳水色異常,還呈現紫藕色,經鎖定特定可疑業者並架設縮時攝影機多日追查,但業者狡猾一再改變違排時間而影響追查。後來,環保局改採突擊埋伏方式,於7日一舉逮獲業者偷排事證。

環保局採證,未經處理製程的廢水排放到廠外排水溝造成鳳山圳污染;水質檢測顯示,化學需氧量(COD)達8520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重金屬銅7.02mg/L(放流水標準為3mg/L)。判定工廠屬水污法列管印刷業,且業者未依規定申請廢水排放許可。

環保局指出,印刷業者違法排放廢污水,依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4條規定,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予停工處分,又因重金屬銅屬有害健康物質,後續會依違反水污法第36條規定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表示,高雄市已將鳳山溪大東橋上游劃設為水污染管制區,並於109年4月1日正式生效後,已告發處分11家次。(編輯:陳仁華)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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