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宣導計程車按表收費 旅遊馬祖更有保障
2020/7/27 19:11(7/27 19: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筠連江縣27日電)馬祖進入旅遊旺季,地勢起伏陡峭,搭計程車是適合遊客上路遊玩的選擇,為讓遊客有公開透明的付費準則,連江縣警察局加強宣導按表收費160輛次,保障旅遊乘客權益。
連江縣警察局7月起宣導計程車按表收費達160輛次,並聯合連江監理站攔檢計程車共計15次,未依規定按表收費者,監理站已依法處理。計程車未依規定收費,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開罰新台幣9000至9萬元不等罰鍰。
依據連江縣交通旅遊局規定,自95年12月1日起,馬祖計程車跳表起程金額100元,續程0.25公里加5元,延滯計時(時速5公里以下)累計2分30秒加5元,若發現計程車未依規定收費,民眾、遊客可向監理或警察察機關提出檢舉。
南竿警察所長李政餘提醒,計程車駕駛人載運乘客須按表收費,避免引起爭端。為了行車安全,車輛需要定期保養,隨時檢查輪胎胎紋、胎壓及煞車系統,並按各路段限速行駛,避免求快而衍生超速、爭道等危險駕駛行為,才能保障乘客與駕駛安全。
連江縣警察局長廖恆裕表示,計程車按規定收費是本縣交通政策重要的一環,民眾乘車時有公開透明的計費方式,可避免駕駛人與乘客間產生糾紛。近期國內旅遊興盛,為提升旅遊品質,增進連江縣觀光安全形象,警局將持續與監理站加強稽查取締,落實連江縣交通安全政策,讓旅客對馬祖留下美好印象。(編輯:李錫璋)1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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