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噪音偵測車上路 4秒就能拍照取締
2020/6/17 15:48(6/17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7日電)花蓮縣政府新購噪音偵測車,只要4秒就能偵測並拍攝超過85分貝的車輛,大幅提升攔查取締的效率,由於尚未取得環保署認定,現階段偵測到的違規車輛,將通知車主接受檢測。
花蓮縣環保局空氣噪音防制科長王志惠今天指出,這套「噪音車輛辨識系統」造價約新台幣200萬,設有32個感測器及照相機,平均4秒可完成噪音偵測、拍攝及車牌辨識,執行期間只需要2人就可操作。
王志惠指出,過去噪音攔查需配合縣警局等單位共同執行,相較之下速度較慢,需要較多人力,縣環保局統計,今年1月至6月,針對台9線及台11線等重要路段,共攔查30件噪音超標案其中開罰14件,另外16件通知後未到檢,另有裁處。
王志惠指出,由於這套設備目前還沒有取得環保署認證,還不能依量測數據開罰,只能取締,加上不同車輛噪音標準不一,只要偵測超過85分貝,就會通知到檢,再做監測,並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金。(編輯:黃世雅)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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