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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燃煤超量罰300萬 盧秀燕:不排除撤照

2019/12/3 12:10(12/3 17: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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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日電)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宣布,中火到11月底的燃煤使用量已超過全年許可量,決定開罰新台幣300萬元,要求10天內改善,否則按次開罰,不排除撤銷1到2張操作許可證。

盧秀燕今天邀集中部7縣市首長到台中市政府召開7縣市首長會議,她在會中表示,市府今年核准中火生煤使用量為1104萬噸,而中火在11月27日的生煤使用量就達1108萬噸,決定對中火就生煤使用量部分開出第一份裁處書。

盧秀燕指出,今天要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對中火開出第一份裁處書,將開罰300萬元的罰鍰,並要求中火10天內改善,如果中火不守法,中市府將會對中火按次處罰,且不排除撤銷1到2張操作許可證。

近日台中市政府與中央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許可量是否存在「10%誤差容許量」引發爭議,盧秀燕上午邀集彰化縣長王惠美、南投縣長林明溱、新竹縣長楊文科、雲林縣長張麗善、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嘉義市副市長陳淑慧等人召開7縣市首長會議,請中央正視地方聲音。(編輯:黃世雅)1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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