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溪溫泉水位回升 屏縣:109年級距加收費率
(中央社屏東27日電)屏東四重溪溫泉一度因抽取量暴增導致水位遽降,經裁罰違規超抽,目前溫泉區水位「止跌回升」,水位達9公尺,將於明年1月起溫泉取用量採級距加收費率,讓當地溫泉產業永續經營。
隨國人休閒泡湯風氣興盛,近年來各大溫泉區用水量激增,四重溪溫泉及宜蘭礁溪溫泉陸續出現溫泉水位下降情形。為此,屏東縣政府率全國之先,自民國103年起實施定期派員抄錄溫泉水錶措施,掌握各家業者及公家單位的溫泉抽取量,並依中央每噸新台幣9元收費標準收取溫泉取用費,並輔導且對違規抽取行為裁罰。
經近幾年努力,四重溪溫泉水位已逐年回升。縣府水利處表示,依水利署委託嘉南藥理大學進行「四重溪溫泉水位與抽水量分析」報告,104年測得四重溪溫泉水位是低於監測井標準水位5公尺,105年已回升到水位以上6.1公尺,106年更達9公尺,呈逐年穩定回升。
為維護溫泉產業永續經營,縣長潘孟安指示水利處研擬溫泉政策,訂定相關規範措施,且酌予開放溫泉水量,並於11月6日公告實施。
縣府溫泉政策,除持續加強管制裁罰超抽溫泉行為,輔導公共建設所需,以及102年7月1日以前已營業或曾申請溫泉的事業體合法登記,對於已核准溫泉水權未實質建設開發者,在3年水權期限到期後將不予展限。
此外,為獎勵合法業者,將提升每家業者10%溫泉水量,並將自明年1月起實施溫泉取用量級距加收費率措施。水利處指出,目前四重溪溫泉區有15家業者,縣府依經營業者大眾池規模大小及每間房間每月1噸用水量標準核定溫泉抽取量,明年實施的級距收費,就是採「水電分段收費、用量越高付費越多」原則,分3階段級距。
只要業者每年抽取量未達7300噸,仍依每噸9元收費;7300噸至3萬6500噸,每噸加收2元;3萬6500噸至7萬3000噸,每噸加收4元;7萬3000噸以上,每噸加收8元。
水利處表示,推動四重溪觀光產業,除完成四重溪溫泉公園泡腳池等週邊景觀環境、開闢四重溪外環道,在兼顧溫泉水量及觀光產業發展下,透過溫泉政策的實施,節用溫泉水資源達到溫泉產業永續經營。(編輯:孫承武)1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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