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民 高市再解編公設保留地13公頃
2019/10/5 10:33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5日電)高市府陸續解編未非必要開發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第3波解編含岡山、湖內等地區3個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解編面積逾13公頃,市府都發局估可為市庫節省徵收費約新台幣37億元。
高市府都發局去年起展開都市計畫區的檢討,今年以來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仁武、大寮、茄萣、美濃、美濃中正湖5個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解編,市都委會4日再審議通過「岡山、湖內、湖內大湖地區」等3個都計區公設保留地解編案。
都發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推動「土地正義、還地於民」是施政目標之一,檢討無需用的公設保留地,針對18個都市計畫區分3批次辦理公開展覽及審議。
都發局長林裕益指出,都發局已完成第1、2批公開展覽,並分區辦理審議中,第3批「原高市、阿蓮、岡山交流道、鳳山厝、新市鎮」等4個都市計畫區,也會在今年底辦理公開展覽。
都發局指出,許多私有土地被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但是政府遲未徵收開發而影響地主權益,市都委會兼顧都市發展及保障私有地主權益的前提下,4日審議通過「岡山、湖內、湖內大湖地區」等3個都計區的公設保留地檢討解編,面積逾13公頃,估算可為市庫撙節徵收支出約37億元。
都發局強調,解編土地以不影響未來都市發展所需優先考量,檢討「非必要性」的都市計畫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地於民。
都發局統計,已完成公開展覽的13個都市計畫區,包括仁武、大寮、茄萣、美濃、美濃中正湖及鳥松滯洪池等,面積約20公頃。市都委會目前還正審議「大社、鳥松仁美地區、澄清湖、旗山、燕巢」等5個都市計畫區。都發局提醒民眾如果對於變更內容有異議,可於公展期用書面提出。(編輯:謝雅竹)1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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