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平通報作業 台南市檢討流程加速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0日電)台南市校園性平事件流程有重大變革,現行「3日內移送性平會」修訂為「3日內召開性平會」;原來「4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則縮短為「2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
台南市府教育局今天在市政會議中就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作業及預防、處理、輔導措施進行專案報告。經檢討師對生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流程,提出重大變革,將現行「3日內移送性平會」規定修訂為「3日內召開性平會」;原來「4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則縮短為「2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
教育局說明,按現行法令規定,學校教職員第一時間發現性平事件時,需在24小時內完成法定通報及校安通報程序,但完成通報並移送性平會之後,性平會可擇期召開會議,這可能導致案件處理延宕。
且性平會啟動調查程序後,法規原定的4個月調查期冗長,若遇師對生案件,因屬重大校園安全事件,若未即時處理所造成傷害恐不堪設想。
教育局強調將以「三不一有」(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就查,屬實即罰)的原則,要求學校做到3日內召開性平會啟動調查、2個月內調查完畢,並建置專案列管平台管理系統,學校每2週須主動回報進度。
另外,對於行為人不配合調查,學校除報教育局予以裁罰外,立即召開考績會予以懲處;不屬編制內教師者,應予以解聘;校長部分由教育局辦理。
在性平事件預防措施方面,教育局將強化8項工作,包括強化教師知能、學生自我保護及求助知能、建立通報管道、製作求助貼紙黏貼於學生聯絡簿、強化機關合作網絡(包括警察各分局、派出所、婦幼隊都可受理性平事件通報)、營造空間安全、落實教職員假日或晚間到校辦公登記制度及主動關懷追蹤。
性平事件輔導措施方面,市府將落實協助被害人媒合適當的認輔人員,並積極提供受害者及家屬心理諮商輔導服務;同時針對被害人人際關係區域進行輔導措施,透過關心與陪伴,提供被害人及關係人社會與心理支持;後續也將持續追蹤或轉介,確保個案能獲得最有效的輔導協助。(編輯:黃世雅)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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