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水路所有權歸屬 雲林議員籲還地於農
2017/11/20 13:10(11/20 13: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0日電)農民提供土地施設溝渠及農路,所有權歸屬不明,雲林縣議會國民黨議員今天聯合質詢,要求雲林縣政府全面清查未徵收的農水路,政府應該還地於農或給予應得徵收補償。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六次定期大會今天持續縣政總質詢,中國國民黨籍議員李明哲、林建鴻、陳俊龍、賴淑(女妥)、陳瑞雄聯合質詢農水路議題。
議員質詢,不論重劃或非重劃的農路及水路,其中有農民提供土地,政府將水利會收歸國有、水利會長由直選改為官派之前,要先辦理農民土地的徵收。
議員要求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配合地政處,應在水利會改制前,全面清查縣內所有原本屬於農民的資產,代替農民向中央政府要求完成補償,並成立特種基金,進行農水路的維護管理。
黨團議員表示,水利會現有資產何去何從,水利會從人民團體改為公法人,農水路問題要先解決,「還地於農」。
雲林縣長李進勇答詢指出,水利會改制在發揮水利會功能,照顧農民,至於農水路問題,政府有相關法律規範,將深入研議處理,但不論產權所屬,都是為大眾服務。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林慧如表示,現有農水路可分為水利會所有、農民供地施設農水路(農路管理屬鄉鎮市公所、水路管理屬水利會)及登記在水利會的重劃後土地,將整理相關資料送議會。10611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