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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起 花蓮強制使用透明垃圾袋

2017/4/17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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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7日電)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長饒忠今天表示,即日起全面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7月1日前為宣導期,7月1日起將強制全縣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如未依規定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將檢查。

饒忠指出,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花蓮縣內掩埋場垃圾分析結果,其中有1/5是可回收的塑膠類物品,經由妥善分類回收處理後,均能夠降低回收物品流入環境之中,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花蓮縣105年推動各級公務機關使用透明垃圾袋,資源回收量較104年同期(5-12月)增加4345.38公噸,約提升14.02%,全縣垃圾清運量則較104年同期減少1599.86公噸,約減量4.23%,垃圾減量與提升資源回收都有明顯成效。

饒忠建議,若能在廢棄物排出時妥善資源回收分類、積極查核,相信能有效落實垃圾分類與降低垃圾清運量。

同時藉由透明垃圾袋的使用,讓清潔隊人員在收垃圾時,能清楚且便利地檢查垃圾,落實垃圾分類與加強資源回收的執行,達到垃圾減量及增加回收量的目的。

花蓮縣環保局呼籲民眾即日起購買垃圾袋時,選購透明或半透明的垃圾袋,為花蓮的環境盡一份心力。1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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