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自住房屋僅1戶 稅率應更優惠
2016/12/12 15:45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2日電)台北市財政局今天表示,目前自住用房屋在全國3戶以內雖可享有1.2%的房屋稅率,但僅持有1戶的自住房屋,應可再適用比1.2%更低的優惠房屋稅率,將適時向中央提出建議。
財政局表示,房屋稅課徵方式是房屋現值乘以稅率,以往由於房屋現值評定方式久未修訂,因此早期房屋稅課徵有長期偏低的情形。但近幾年各地方政府已陸續檢討提高房屋評定現值,從保障自住及負擔能力觀點,對於全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應可討論是否適用更低的優惠稅率。
財政局說,北市多位議員曾於議會質詢時,都曾提出應保障自住者的權益,不應因房屋稅制改革,而影響其租稅負擔,建議自住者應予輕稅,落實居住正義。
財政局長陳志銘今天出席「台北市居住正義政策座談會」,也表達支持自住輕稅,單一自住房屋應採用更優惠稅率。不過陳志銘也說,長期而言,不動產持有稅負,應朝房屋及土地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以簡化稅政,並消弭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路段率各地標準不一等爭議問題。1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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