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應取消原民地上權5年限制
2016/5/28 12:04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8日電)新北市原民局長楊馨怡表示,政府一直推動原民保留地回復,建議原民會修法取消設定地下權5年才能移轉所有權的限制。
高雄市長陳菊今天頒「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給60戶原住民,面積共約100公頃,另有17筆50公頃土地仍清查中,將陸續頒發回復狀。
楊馨怡表示,政府一直都有在執行原民保留地返還的工作,因為這是原民還我土地運動一直的訴求,原是祖先的傳統領域,不應該最後都被劃為國有地,原民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竟還要付錢向政府承租。
她說,在原住民保留地上一直有耕作事實,確定為實際使用者,只要設定地上權滿5 年就可以申請移轉土地所有權給個人。
她表示,建議行政院原民會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取消需設定地上權5年才能移轉的限制,讓原民只要能證明是祖先一直生活的傳統領域,就將土地返還給原民,只要限定土地只能在原民間買賣移轉,也能避免漢族介入買賣的弊病。10505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