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集環鎮小火車沒執照 鎮公所要求停駛
2016/4/19 21:53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縣19日電)南投集集鎮環鎮小火車今天停駛,鎮公所指出,業者沒有合法使用執照及雜項建設執照,民眾檢舉後進行解約,將再重新招標。
集集鎮公所在民國90年為了發展觀光,在鎮內鋪設軌道,同時購入2組蒸汽小火車,不過由於軌道所在的用地為道路用地,小火車用地有問題,直到3年前問題才解決,由謝姓業者取得經營權。
鎮公所指出,當時環鎮小火車是由當時的鎮長以OT形式委外經營,不過業者取得標案後卻沒有取得雜項建設執照,也沒有小火車使用執照;集集鎮長陳紀衡說,他當選鎮長後,發現當初和業者訂的合約有問題,曾和業者協商希望他們先暫停營業。
陳紀衡說,鎮公所希望業者先取得執照,但業者卻拖延此事,後來業者因違法出租承租地的綠地區域,遭人檢舉違反都市計畫,鎮公所遭縣府罰鍰,鎮公所因此和業者解約,未來將重新招標後再開放環鎮小火車。
謝姓業者則指出,從來不知道小火車沒有雜項執照,也不知道綠地部分不能設攤位,如今合約還沒到期,鎮公所卻單方面終止合約,他們已提起訴訟,要求鎮公所賠償損失。1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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