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 3月起恢復上下班簽到退
2016/2/15 15:28(2/15 16: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政府從縣市合併以來,即實施上下班自主管理免簽到退措施,今天宣布,3月1日起將恢復公務人員上下班簽到退管理制度。
台中市政府人事處長陳杉根今天在市政會議簡報指出,自99年縣市合併後,除目前交通、環保、稅務、警察、農業、都發、消防局等7個一級機關考量業務屬性,實施上下班簽到退,其餘授權自主管理,上下班免簽到退,並訂定「台中市政府各機關實施差勤管理期間補充規定」作為配套。
陳杉根表示,市府實施自主管理迄今,偶有民眾反映員工有晚到早退情形,且其他5個直轄市目前均未全面實施自主管理。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他上任時一度以為交通局只有100多人,直到去年試辦實施差勤管理後,才確切知道除正式人員外,還包含行政助理、約僱人員等,共計500多人;且過去採自主管理時,常看到下午5時半員工紛紛打卡,但上午8時卻從未見過員工打卡上班,後來才知道員工為了加班才刷卡,但員工幾點上班、是否有確實上班,無從而知。
農業局長王俊雄也表示,過去實施彈性上班制度,員工較散漫,但實施簽到退後,員工上班狀況較規律,也沒有聽過員工有任何抱怨;警察局長蔡義猛及地方稅務局長吳蓮英也紛紛發言,贊同實施差勤管理。
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5年前實施自主管理制度,經過這幾年的檢討及對照,發現「弊大於利」,且市府編制除正式考試人員外,還有適用勞基法之約聘僱人員,則必須簽到退,導致市府有兩套標準,因此統一恢復上下班打卡及簽到制度,但針對特殊外勤人員則保有彈性。至於原彈性上下班時間,則賦予機關首長裁量空間。10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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