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走失年幼栗翅鷹 多人自稱飼主
2015/11/10 11:53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黃旭昇新北市10日電)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據報,拾獲一隻栗翅雄鷹,轉交動保處後,接獲許多自稱飼主的電話要領回,這隻栗翅鷹,經比對腳環號碼、購買證明、老鷹與飼主親密互動,才確認飼主。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表示,協尋的栗翅鷹,又名哈里斯鷹,是一種中型至大型的猛禽,分佈在美國西南部,至智利和阿根廷中部。
鶯歌區有民眾於3日拾獲栗翅鷹,當時,老鷹有氣無力、帶有腳環,於是通報消防隊,並在臉書社群協尋,未料,許多人都打電話到動保處,說自己是飼主,希望領回,讓動保處傻眼。
最後確認的謝姓飼主表示,本身從事營造業,家中飼養多隻鸚鵡,今年,朋友介紹另一名飼養猛禽的朋友,因栗翅鷹較容易訓練,價格較便宜,常被馴鷹新手當作入門物種。
謝姓民眾經評估飼養環境及能力後,1個月前,以新台幣5萬5000元的買下這隻3個月大的栗翅鷹。
飼主將栗翅鷹取名叫做snow,下班後都會帶著snow去散步,假日時更會帶牠到空曠地放風盤飛,不料,2日傍晚,因上升氣流過強,年幼欠缺飛行經驗的栗翅鷹被向南氣流帶離遠飛。
栗翅鷹體長46-76公分,翼展可達1公尺長。出生後的雛鷹在38天大就可以離開鳥巢,到了45至50天就會換羽,及開始飛行。走失的栗翅鷹因體力不繼,最後,在大漢橋對岸的鶯歌地區被人發現,通報消防隊送至動保處安置。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台灣所有野生鷹形目、隼形目與鴞形目猛禽,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不得任意獵捕、買賣、持有、飼養、繁殖及陳列展示,只有黑兀鷲、蒼鷹、紅尾鵟、紅鳶、栗翅鷹、遊隼等6種猛禽的人工繁殖後代可以合法進口與飼養。
這次動保處協尋栗翅鷹,並非台灣本土種野生動物,經農委會公告可合法進口及飼養。1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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