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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世大運規則 電競僅能活動方式舉辦

2015/10/2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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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6日電)體育署今天同意將電子競技列為運動項目,加上世大運舉辦在即,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允諾將電競以會外賽進行;但體育局今天指出,僅能以「活動」方式舉行,列為正式賽事有難度。

柯文哲23日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時,有議員認為許多事情都說「北市先行」,建議電競項目是否可以列為示範項目、賽外賽方式,並列入先行項目,藉此吸引年輕人參與;而柯文哲則是當場承諾,願意以世大運會外賽的形式辦理電競賽事。

不過,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今天表示,他並不清楚市長口中「會外賽」定義,但即使是會外賽,仍得依照程序,由國際大學運動總會(FISU)授權才能舉辦,不是台北市說的算。

丁若亭指出,事實上FISU並沒有會外賽類別,若真的要舉辦,北市僅能以「活動」,或登錄為FISU的「正式賽事」才能舉辦,在執行上有難度。

他解釋,列為世大運的比賽項目必須有5項前提,包括參與國家數、國內及國外參與比例程度、FISU總會及電競協會是否同意、3個國家連續3年舉辦電競比賽,以及10個國家願意舉辦電競比賽的同意書,但丁若亭直言,FISU不可能為了幾個國家就增加比賽項目。

但丁若亭認為,體育署同意將電競列為運動項目及運動產業是件好事,但如果沒辦法將電競納入全國、全民運動會等各級比賽中,便無法法凸顯電競專業性,就如同擁有電競專業的學生能否「保送」一樣,都必須審慎思考。

丁若亭建議,未來北市若承辦電競賽事,應該與電競協會針對系統建構、遊戲規則、裁判系統、等級分類、教練訓練,從硬體到內容面一併討論,體育局將會一起努力。1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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