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窄巷高樓 新北嚴管容積移轉
2015/9/24 18:34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4日電)為強化都市防災功能及消除窄巷高樓怪象,新北首創容積移轉積分評點機制,嚴格限制容移基地大小及臨面寬8米以上巷道。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過去容移審查過程較重視送出基地(俗稱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資格審查,對於接受基地(建築基地)的容受能力並未納入考量。
只要送出基地符合規定,均核予最高上限30%的容積,因此產生窄巷高樓怪象,進而衍生防災救災等公共安全的疑慮。
城鄉局表示,為強化防災功能及消除窄巷高樓怪象,重新檢討修正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將未來接受容移的基地容受能力納入考量,首創容積移轉「積分評點」,來計算接受基地可接受的容積。
根據修正後要點規定,可依積分評點方式計算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評分項目包括基地本身條件、周邊環境改善等,採加法方式核予適當的容積,申請人可透過標準化評分公式自行計算可移入的容積。
城鄉局表示,接受容移的基地嚴格限制周邊一定要有8米以上道路,基地面積也由最少300平方公尺擴大為500平方公尺,鼓勵申請人優先移轉公園、廣場、兒童遊樂場、體育場、綠地等五種公共設施用地,協助政府加速開闢公共設施,改善都市公共環境。
城鄉局強調,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修正案,經過半年以上的緩衝期,新規定預計可於明年7月1 日正式實施,審查流程也併同修正由3階段改為2階段,將更加簡政便民。1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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