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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工期展延協商 北市府否決

2015/3/5 12:14(3/5 13: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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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5日電)網路流傳一份北市府否決遠雄大巨蛋展期的公文,台北市體育局今天證實確有這份公文,因此原該在去年12月28日完工的遠雄已處於違約狀態,體育局將對遠雄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PTT八卦版4日晚間有網友貼出一份台北市體育局2月17日的公文,否決遠雄大巨蛋展延施工期限的申請。中央社記者向體育局查證,證實確有其事。

體育局說明,前市長郝龍斌時,市府曾核可遠雄展延工期181天,應於去年12月28日完工。不過遠雄早在去年1月又提出第二波工程展期協商,理由是工程造價提高及變更設計,要求展期882天,遭市府否決。後來遠雄改變理由,提出因土方疏運作業必須顧及周邊噪音和交通,影響施工進度,要求展期350天。

體育局說,去年雙方進行3次協商,市府均未同意遠雄的展期要求,且遠雄始終無法提出審核工期的實質資料,因此2月17日發出公文,否決遠雄的展期協商。原該在去年12月28日完工的遠雄現在已處於違約狀態,依照合約,市府可對遠雄開罰1天5萬元,體育局將對遠雄開罰最高上限300萬元,目前開罰公文已在跑流程。

體育局表示,依照合約的爭議處理程序,協商破裂後,遠雄可申請協調和仲裁。協調部分將由雙方推舉7位委員成立協調委員會,在3個月內完成協調程序;若協調仍未有共識,將進入仲裁階段,為期9個月。1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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