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勤務繁重加給 林佳龍:尊重法令
2015/1/9 19:35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中央未同意台中市試辦「警察勤務繁重加給」,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說,他尊重法令規定,希望在依法行政下爭取員警權益。
由於內政部先前同意台北市與新北市「警察勤務繁重加給」試辦,但未同意台中市試辦,林佳龍下午主持台中市警察局「104春安工作」協調會時,對此做以上表示。
至於民國103年台中市警察局已發放的加給,林佳龍指出,還在進一步了解中央警政與審計單位的意見,也會請警察局研商解決的辦法。
針對中央未同意台中市試辦「警察勤務繁重加給」,林佳龍表示,他尊重法令規定,但仍希望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繼續為員警發聲,爭取權益。
林佳龍認為,台中市警察的勤務相當繁重,建議可以按地區勤務輕重做為發放標準,做到同工同酬的公平加給,以維護警察權益與發放公平性。
台中市警察局長邱豐光表示,台中市於去年試辦警察勤務繁重加給,市府去年6月已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但內政部至8月尚未答覆,市府指示警察局「先行試辦」。
邱豐光說,內政部於去年12月31日通知,103年試辦的加給停止,並研擬比較符合公平原則的新辦法,等內政部新辦法推出後,市府第一時間將馬上推動,全力爭取員警福利。
年關將屆,林佳龍認為,年關期間不法之徒最容易伺機蠢動,因此要提高見警率,直接嚇阻犯罪,未來更要完整建置全市的錄影設備,讓犯罪無所遁形。1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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