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公布隱私原則 因應歐盟個資新法
(中央社布魯塞爾29日綜合外電報導)為因應歐洲聯盟未來更嚴格的資料保護規範,社群網站龍頭臉書(Facebook)今天第一次公布隱私原則,並推出宣導影片協助使用者控制個人資訊要對誰公開。
路透社報導,臉書隱私政策負責人艾根(Erin Egan)表示,影片向使用者介紹如何管理臉書用做廣告依據的個人資料;如何刪除舊貼文;如果刪除個人帳號,舊的資料會如何處理。
臉書在全球擁有超過20億使用者,它表示,在此之前從未公布隱私原則,即公司如何處理用戶資訊的規範。
在歐盟5月25日實施「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之前,臉書今天這項宣布代表它正致力做好準備。歐盟資料保護規範被視為是網際網路誕生以來,關於個人資料隱私規範最重大的修訂。
歐盟這項新規範將要求各公司在個資外洩72小時之內提出報告,除此之外,也將允許使用者能夠匯出及刪除資料。
與使用者啟用帳號時同意的條款與條件不同,臉書隱私原則包括讓用戶掌控自己的隱私、一開始就對臉書產品建立隱私功能,及使用者擁有分享資訊的所有權。
艾根說:「我們了解人們用臉書創造連結,但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向所有人分享一切,包括對我們。你能選擇自己的資料要如何被使用,這就相當重要。」
臉書隱私原則除了幫助用戶了解個人資料如何被使用,還包括確保個資安全、不斷改善新的管理方式,並向主管機關負責。
艾根表示:「我們的產品經過嚴格資安測試。我們會見全世界的主管機關、立法部門與民間專家,針對個資操作與政策提供意見。」
臉書營運長桑德柏格(Sheryl Sandberg)上週宣布,臉書將成立新的隱私權中心,整合臉書重要的隱私權設定。
資料保護規範針對違反資料保護法的公司大幅提高罰款,罰款可能是違法公司全球年營業額4%或者是2000萬歐元(約新台幣7.3億元),取金額較高者。
歐盟主管機關正針對臉書使用用戶個資情形及追蹤線上活動進行調查。從今天起,使用者會在個人動態消息上收到「隱私檢查」提醒,以確保自在分享資訊。(譯者:林宏翰/核稿:林憬屏)10701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