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判蘋果跨國避稅 追討4663億
2016/8/30 22:10
(中央社布魯塞爾30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今天諭令蘋果公司(Apple)向愛爾蘭政府補繳創紀錄的130億歐元(新台幣4663億元)稅款,並表示允許這家科技巨擘幾乎不用繳稅的協議是非法的。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C)在聲明中表示,如果其他國家也向蘋果追討更多稅款,這筆龐大金額可能會減少。這筆金額是歐盟執委會的已知類似追稅案的40倍。
法新社報導,歐盟當局針對美國企業的一系列裁定曾惹惱華府,在這次最新裁定中,歐盟當局表示,全球最有價值公司蘋果與愛爾蘭達成協議,避免對幾乎所有獲利繳稅。
蘋果和愛爾蘭政府立即表示,將針對歐盟執委會的裁定上訴。美國財政部則表示,這可能會破壞與歐盟之間的經濟夥伴關係。
愛爾蘭一直以來都以提供「甜心交易」,這種極度優惠的稅務條件吸引跨國企業,但主管市場競爭的歐盟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蘋果違反歐盟有關國家補助的法律。
維斯塔哲說:「此裁定傳達很清楚訊息。歐盟成員國不能提供特定企業不公平的稅務優惠,不管是歐資還是外資、大型或小型企業。」
維斯塔哲又說:「這不是處罰,只是補繳積欠的稅款而已。」
蘋果1980年在愛爾蘭南部城市科克(Cork)設立總部,在愛爾蘭雇用5000名人員。蘋果在當地進行國際銷售業務,少繳數十億歐元的企業稅。
對美國企業提出一系列控告的維斯塔哲表示,蘋果「所謂的愛爾蘭總部只存在於紙上。它沒有員工、沒有廠區、沒有實際活動」。
維斯塔哲指出,蘋果2014年在歐洲獲利要繳的企業有效稅率為0.005%,相當於每賺100萬歐元,只需繳50歐元稅金。(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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