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未延長科技監控裁定 高檢署:有違誤已提抗告
2025/4/11 10:13(4/11 10: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1日電)炒手鍾文智棄保潛逃遭通緝,高院合議庭去年10月未延長其科控,僅加保2000萬元,此裁定未公告、送達惹議,今年3月才以「略式裁定」公告。高檢署今天說,已對略式裁定提出抗告。
台灣高等檢察署指出,鍾文智仍有逃亡之虞,應繼續延長其科技監控,且加保新台幣2000萬元,仍不足以有效防止其逃亡,原裁定有違誤,據此提起抗告,請求上級審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則表示,依法辦理。最高法院則指出,待受理後再行分案。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於法院之裁定有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
一名不具名的檢察官指出,鍾文智涉違反證交法案件已判刑定讞,並棄保潛逃遭通緝,但仍不影響抗告等訴訟程序進行,研判高檢署抗告的「動作」是為了表達己身立場,若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裁,高院則須通知檢辯雙方到場開庭。
本案起於,鍾文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定讞,棄保潛逃遭檢方通緝。高院合議庭去年10月未延長科技監控、僅加保2000萬元,未製作裁定書公告與送達等,引發爭議。檢方主張未收到裁定書,而無法抗告。高院合議庭直到今年3月28日以略式裁定公告上網。
高院自律會調查後認定,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與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2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其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建議院長高金枝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此外,陪席法官蔡羽玄則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表示,已核定邱忠義自請免兼庭長,人事令預計14日生效。(編輯:張銘坤)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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