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8成退警月領7.4萬 銓敘部:被簡化、誤解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0日電)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三讀修正後,外傳8成退休警察月領新台幣7.4萬元。銓敘部今天表示,警察人員525俸額退休、所得替代率達80%的月退「上限」所得是7.4萬元,並非8成退警會領7.4萬元,兩者大不相同,外界誤解並刻意誇大指責,銓敘部感到遺憾。
銓敘部先前表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後,以民國113年俸額實支數計算,退休時為525俸額的基層警察,包括警佐各階和警正4階,月退休所得上限將大幅增至7萬4544元,將超過第14職等常務次長以下所有公務人員、大學教授以下所有教師和高中以下所有教師;警官所得上限金額當然更高。
銓敘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先前說修法後的月退休所得「上限」金額是7.4萬元,是指警察人員525俸額退休所得替代率80%的最高金額,並作為與其他公務人員差距的對照;外界因不瞭解退撫制度用語,簡化說成8成退警會領7.4萬元,兩者大不相同。
知情人士說,公教人員的總薪資由「本俸」與「專業加給」等項目組成,原則上,107年年金改革後的公教人員月退休金計算方式,是以最後在職一定年限的平均「本俸」的2倍再乘上所得替代率;而所得替代率會依年資而有所不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通過後,年資15年的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為43.25%,年資36年以上則為80%。
退撫制度計算方式複雜,銓敘部所算「上限」金額7.4萬元,是以年資達36年以上、長年領取本俸525俸額的警察條件所試算出的退休金天花板,若以113年525俸額為4萬6590元計算,公式為「4萬6590元X2X80%=7萬4544元」。
銓敘部強調,退休人員即使是相同退休所得上限,也會因為退休年資新制和舊制年數組合不同、退休俸額等條件不同,導致實際月退休所得不同。
銓敘部表示,採用法定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當作計算標準,是任何修法過程評估方式的做法。對於外界誤解銓敘部刻意誇大的指責,銓敘部感到遺憾。
銓敘部說,這次修法的最關鍵之處是不公平對待,單獨將警察人員替代率上限由60%提高到80%,而且不會逐年調降,遠高於其他公務人員調降至60%,且高於原相同等級的公務人員月退休所得,繳費相同但給付差距很大,這才是銓敘部反對主因。(編輯:謝佳珍)1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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