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人事第14屆無法如期就任 提前請辦3項國家考試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因第14屆考試院無法如期就任,第13屆考試院決定在卸任前啟動權宜措施,提前請辦預定在明年1至2月舉辦的3項考試,由考試院長黃榮村核提現任考試委員擔任典試委員長,以符合典試法規定。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由於第14屆考試院無法如期就任,9月起考試院將無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導致在第14屆上任前的國家考試請辦程序,將無法依照典試法規定,由考試院長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
考試院說,第13屆考試院決定在卸任前啟動權宜措施,提前請辦預定於民國114年1月到2月舉辦的3項考試,由黃榮村核提現任考試委員擔任典試委員長,使這3項考試的請辦能符合典試法規定。今天的考試院會也通過這3項考試的請辦案。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指出,典試法第3條規定「典試委員長,由考試院院長提經考試院會議決定後,呈請總統特派之。」依考選部辦理期程,明年前3項考試的請辦本應在9月由下屆考試院會議處理;但屆時恐無院長可依法核提典試委員長人選,將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將相關程序提前到8月,由第13屆院會做成決議。
劉建忻強調,依法辦理是國家考試公信力的核心,權宜措施只能治標,但無法治本。院會雖啟動權宜措施,但只能將請辦國家考試的適法性困境,延緩2到3個月,要澈底解決問題,仍有待第14屆考試院儘速就任。
劉建忻說,由於這3項考試原預訂請辦時間,距今僅約1個月,各項前置程序已趕辦完成,因此還能以提前請辦來因應。但明年第4項考試是關務特考、身心障礙特考、國軍上校以上轉任特考等,因涉及各機關提報需用名額等前置作業所需時日,已不可能在這屆完成請辦。
劉建忻說,依照考試期程,這項考試最慢須在今年12月初啟動請辦程序。如果屆時第14屆考試院仍未能上任,將使得依典試法規定進行考試請辦程序產生困難,也無法複製前3項考試的權宜措施處理。
劉建忻表示,已請辦的國考辦理過程中,仍會有各項法定程序需由院會作成決議;但在沒有正副院長及試委的情況下,院會該如何召開並決策,現行的考試院組織法及會議規則,都沒有相關規範。
劉建忻說,由於院會運作的範圍,不僅涉及國考的法定程序,也包含其他有關公務人員權益及其他憲政機關運作議案;因此29日是這屆的最後一次院會,將討論看守期間院會如何召開,以及院務如何運作的權宜模式,以降低人事同意權延宕所造成的衝擊。
劉建忻表示,依典試法規定,典試委員及各類典試人員需提考試院會議決定。因此除提前請辦3項考試外,為使考試各階段的法定程序能完整符合典試法的規定,考選部也商同各項考試典試委員長,盡可能加速作業,提前將多項考試的典試委員及各類典試人員名單,提報今天及29日的院會,由這屆考試院會議核定。(編輯:翟思嘉)1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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