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理專業移民遇困境 監院促政院檢討制度缺失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監委紀惠容今天表示,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正視香港護理人員申請專業移民定居所遭遇各項困境,並要求陸委會深切檢討相關措施的缺失、移民署依最新審查基準,加速處理審查作業,積極維護權益。
紀惠容透過新聞稿表示,她接獲多起香港護理人員「專業移民」遭延遲的陳訴案件。經調查後,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調查發現,因港台薪資差距等因素,早期港澳專業移民極少,但香港2019年發生「反送中」運動,2020年6月通過「港版國安法」,造成當地局勢動盪,導致香港「專業移民」申請台灣居留人數暴增。
紀惠容指出,據移民署統計,香港專業移民2017年到2019年核准居留人數分別為12人、49人、308人;2020年到2021年核准居留人數暴增到1232人、1163人,直到2022年才降為537人、2023年減為97人。
紀惠容說明,早期港澳居民以專業移民事由申請在台居留、定居申請及審辦程序相對簡便,平均所需時程僅37天;但2020年陸委會為彌補國安漏洞,增修「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相關規定,並強化國安聯審機制,此後港澳地區專業移民案件審查時間拖長,核准定居日期也難以確定。
紀惠容表示,港澳專業移民申請者質疑主管機關,要求專業移民應考取國家證照或從事專業工作,違反法律明確性、法律保留及不溯及既往原則,並訴求專業移民應與護理師考試及格或從事專業工作脫鉤處理。
調查發現,陸委會在2023年5月召開會議,請移民署除現有審查基準外,協助研訂「港澳居民申請定居保留觀察案件處理原則」,再納入「為國家政策及產業所需人才」、「有一定財力證明」等,納入綜合判斷參據,交由移民署據以執行。
紀惠容解釋,其中「有一定財力證明」進一步例示為「如已在台灣購置不動產或存款達600萬元等」,其餘則只列明處理原則,未就具體執行細節進一步規範,以給予移民署因應實務及個案衡酌的裁量空間。
紀惠容提到,港澳專業移民「保留觀察」的定居申請案件,審查基準已明顯放寬,陸委會呼籲保留期限將屆,並已補正文件的申請人可即時送件,移民署將會優予處理、加速審查。
紀惠容強調,但監察院在2023年7月邀香港護理人員座談與調查過程中,陸續接獲多起類似陳情案,移民署對於港澳專業移民「保留觀察」定居申請案件最新審查基準的頒布實施,毫無所悉,顯示主管機關宣導成效有待提升,也間接導致核准香港護理人員定居成效欠佳。
紀惠容表示,請行政院督責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積極強化對第一線人員的宣導與訓練,使其等完整知悉歷來港澳專業移民政策遞演的內涵,並能向港澳申辦專業移民人士正確傳達最新政策;移民署後續應依最新審查基準,受理護理專業移民定居申請案件,落實政府美意。
紀惠容透露,陸委會在2023年5月已針對香港專業移民保留觀察案件放寬審查基準,而非以「考取專業證照」或「從事與專業相關或其他未與專業相關之白領工作」,作為審查通過的必要條件。
紀惠容重申,行政院宜研議召集陸委會、移民署、衛福部、勞動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就審查無國安疑慮,且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護理專業移民,得否以個案會商方式給予「個人式工作許可」,使其等在台可自由選擇個人專業以外的適當工作,藉以維持生計。(編輯:張若瑤)1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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