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凍漲電價 經部:仍須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30日電)立法院今天通過決議凍漲電價,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是依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且後續已寫入法律,並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但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電價審議結果。
經濟部官員補充,3月電價費率審議會是以台電獲得千億補貼加上電價調漲為基礎,計算至年底,台電仍會虧損100到150億,若決定凍漲且千億得不到立院支持,將加重台電財務困難,進而影響穩定供電、電網投資,也會不利民生用電。
官員表示,尊重立院決議,但電價審議是經電業法和子法授權,「對公務員來說,不可能不執行法律訂定機制的結果」;根據內部法規單位研究,此屬於非立院職權的決議,不像預算審查的附帶決議,應該是建議性質、沒有強制力的決議,且一旦有先例,恐加劇未來憲政分工難度。
官員強調,千億預算對台電很重要,屆時若國會要求解釋成本結構等,經濟部均會遵照要求提交報告。
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年3月22日決議,平均電價調漲約11%,針對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調漲3到5%,共約1250萬戶、占比93%;產業用電方面,約44萬家產業用戶調幅在14%或之下,並增設年用電量5億度以上「特大戶」與網路資料中心(IDC)級距,調幅至多25%,整體電價方案於4月1日起實施。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國民黨團所提停止調漲電價案,民進黨立委說電價調整都依法進行,國民黨立委則指錯誤能源政策,政府無人負責。表決結果,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
經濟部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依前述修訂後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定電價費率檢討調整機制,主管機關經濟部據此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1年檢討2次電價,並依節能減碳、照顧民生等原則訂定費率,因此辦理電價審議事宜,必須依法行政。
經濟部再次呼籲民眾支持台電公司,俄烏戰爭造成的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世界各國都大漲電費,台電發購電燃料成本已連續2年高達新台幣6000億元以上,與俄烏戰爭前約3000億元的燃料支出相比,確實是翻倍大增。而台灣的電價依然是相對緩和,且調整以用電大戶為主,減緩民生衝擊。
經濟部指出,以核電占比較高的法國及韓國為例,其2020至2023年間工業電價累積調幅已分別高達160%與87%,反觀台灣電價調整相對和緩,與民生物價最相關的住宅及小商店用電,近3年累積調幅分別僅7.1%及12.2%。
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僅有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經營面臨財務危機。2023年底台電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損2124億元,對台電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將有極為不利的影響。(編輯:潘羿菁)1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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