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電動車停一般車格卻拉延長線充電 中市將加強稽查

2023/6/25 18:20(6/25 18: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陳文政(左)接獲民眾陳情,指有電動車車主停在一般停車格,卻用延長線取電充電,變成「不用付停車費」還能「免費充電」,呼籲交通局應正視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陳文政提供)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傳真  112年6月25日
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陳文政(左)接獲民眾陳情,指有電動車車主停在一般停車格,卻用延長線取電充電,變成「不用付停車費」還能「免費充電」,呼籲交通局應正視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陳文政提供)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傳真 112年6月25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5日電)台中市交通局宣布,自7月1日起,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充電車格須收費;市議員陳文政今天指出,有電動汽車停在一般車格,卻用延長線接充電樁,交通局回應,將要求加強稽查頻率。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日前宣布,7月1日起實施充電車格收費管理,不論有無充電,只要在充電車格內,規劃採第1小時新台幣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的累進收費制,但充電車格以外的公有停車格,仍提供電動車停車免收費的減碳鼓勵。

陳文政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期就有民眾反映,有電動汽車停在一般車格,卻用延長線接上旁邊的充電樁,變成「不用付停車費」還能「免費充電」,無法可罰,籲交通局應正視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

交通局回應,電動汽車成長速度快,已在研議修改相關停車優惠;針對私接延長線情況,將會要求停管單位加強稽查頻率,杜絕違規情況。(編輯:陳仁華)11206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