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車專用號牌棕底白字 最快12月可上路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台灣約有數百輛古董車,目前只能以申請臨時號牌方式上路,交通部今天說,預計今年底就會核發「棕底白字」的古董汽車或機車專用號牌,最快12月就可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蔡書彬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交通部已完成核定古董車專用號牌規格樣式,顏色為棕底白字,編碼分配古董汽車為KUA-0001至9999、古董機車為KUM-0001至9999各6560副,其餘規格、材質、防偽辨識及字體樣式均與現行新式汽車號牌相同。
蔡書彬說,公路總局正積極製作中,年底前可開始核發,專有號牌的古董車最快12月可上路。
根據交通部公布的古董車上路規定,僅限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行駛,但為參加車輛相關活動、辦理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並經公路監理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另外,古董車除公路主管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有特別規定,或經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許可外,應於車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道路範圍內行駛,且不得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但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說,專有號牌古董車如果未依規定上路,可依法罰新台幣900至1800元,同時吊扣牌照並註銷。
根據交通部蒐集國外古董車相關規定,核定古董車認定標準,車齡須超過35年的二輪機車或左駕小客車,同時應取得原車輛製造廠或其代理商出具的古董車證明文件或國外政府核發的古董車號牌證明文件或經交通部認可單位出具符合古董車認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另外,古董車的外觀、底盤結構、引擎(或馬達)、變速箱、煞車以及轉向系統應與原車輛製造廠車輛出廠狀態相同,所使用的零組件應為原車輛製造廠製造或符合原車輛製造廠規格的複製品,且車輛不曾報廢過。(編輯:陳政偉)1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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