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辦數位平台與媒體議價公聽會 促立法分潤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5日電)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楚茵及張廖萬堅今天共同召開公聽會,探討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的議題。范雲表示,目前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形成,希望數發部2個月內提出具體報告,包含立法建議及時程。
草擬民間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的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為解決國內媒體與數位平台間有關轉載新聞報導的議價協商問題,有必要制定專法加以推動。呼籲數發部與媒體4大公協會一起投入專法的立法工作,才能為雙方議價提供堅實法律後盾。
澳洲制定新聞媒體議價法主張新聞有價,國內也開始關注相關議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日前發布到告指出,上網民眾中有超過5成認為數位平台應該付費給媒體。數位部在去年底已召開4場媒體跟數位平台對話會議,數發部長唐鳳表示,數發部會盡量與跨境平台在今年第1季提出具體作法。
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新聞有價!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公聽會,邀請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王立達等產官學界代表出席,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台灣環境的數位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
范雲指出,Google、Meta近乎壟斷國內數位廣告市場,長期又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若不設法改進,恐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目前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形成,澳洲已制定強制議價專法,而歐盟、美加等國都有法案在討論或審議中。
范雲表示,不論台灣採用何種議價或分潤機制,應考量能回饋到製作新聞的一線記者身上,確保新聞媒體產業勞工的勞動環境與條件。期待作為主責機關的數發部能儘速擬定政策方向、執行期程,希望數發部在2個月內,提供具體的報告,內容包含立法建議及時程。
林楚茵表示,去年數發部舉辦新聞業者、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可惜雙邊並未聚焦,說明媒體議價法的提出更刻不容緩。立法目的是由政府建立對話機制,但政府不能介入協商,應致力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機制,得到滿意的協商結果。
張廖萬堅指出,新聞業起薪每況愈下,20年來記者薪資停滯、人力變少,這和大型數位平台寡占廣告收入不無關係;他支持以立法方式,規範大型數位平台應和新聞業協商合理分潤,健全新聞經營環境,使記者有合理的薪資與勞動條件。(編輯:黃國倫)1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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