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綠擬提修法擴大排黑 內政部:妥慎研修選罷法

2022/12/5 21:19(12/5 21:3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內政部今天說,有關外界提出曾犯黑、金、槍、毒者,應限制具參選資格,內政部為杜絕有關人員藉參選漂白的情事,將妥慎研修兩項選罷法有關候選人消極資格的限制規定,以回應各界期待。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擬提案修正選罷法,增訂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情事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包括國民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等在野黨團都表示支持。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依組織犯罪條例第13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對於黑道藉參選漂白者,已有明文限制。

內政部指出,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刑確定者,是否也納入限制參選範圍,因相關法條規範的犯罪行為態樣、罪刑不一,還須在限制參選的公益性及參政權保障作衡平考量。

內政部強調,為健全清廉參政的民主選舉制度,將積極推動候選人參選資格修法作業,以期在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就能適用新修正規定。(編輯:林興盟)11112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綠擬修選罷法擴大排黑 在野黨團支持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