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錄音檔為真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葉冠吟台北28日電)立委陳椒華昨天公開鏡電視股東會音檔,質疑府院高層政治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設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今天以聲明證實音檔為真,願意提供完整音檔。陳建平同時針對(時任鏡電視董事長)裴偉對此事之聲明,作出兩點回覆。
陳建平首先表示:110年12月17日之鏡電視股東會,他全程參與。裴偉確係在會中向與會之股東報告其向府院反映溝通之內容與結果。昨日由立委揭露之錄音內容,確係裴偉本人之發言。對於裴偉一再指稱該部份之發言,並不在股東會正式議程之內,他認為裴偉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
陳建平接著指出,他所取得之錄音檔,係由吹哨者所提供,並非來自(時任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對於裴偉之不實指控,他尊重並支持田富彰捍衛自身權利的法律行動。
稍早,陳建平在聲明中也針對立法委員陳椒華昨天的質詢做回應,關於鏡電視股東會的3個音檔,陳建平強調,絕非「在股東會之後,裴偉跟董事長陳建平還有特助張寒青聊天」,當然也並非由他或他的特助張寒青所錄。
陳建平說,對於有媒體未經查證,即濫用媒體公器、引述不明人士的虛假訊息,更惡意影射系爭音檔乃由他或張寒青所錄,他會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另外,陳建平表示日前接獲吹哨者提供110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的完整音檔,長度約2小時,「本人已聽完全部完整音檔,可以證實的確係本人當天以董事長身分擔任主席之股東會完整經過,內容有各個與會股東之發言」,內容確實包含立法委員陳椒華昨天於立法院質詢中所播放的錄音檔內容。
陳建平也說,未來因應各種法定程序之需要(包括檢察官、法院之命令,以及立法院之調閱等),他願依令提出該完整音檔予相關權責機關;最後也呼籲,媒體係社會公器,負有重要的社會責任,廣電媒體尤然。媒體報導應先查證,也應為人民監督政府,而非淪為散布謠言或為掌權者帶風向的工具。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則在臉書指出,昨天她在行政院長蘇貞昌施政報告總質詢上,放了裴偉發言的3段錄音,蘇貞昌當場表示不清楚錄音是否是裴偉的聲音,不熟無法判斷,有部分媒體及網軍在帶輿論風向,「不是股東會上的發言」、「內容遭剪接」等語塵囂而上。
陳椒華說,在事實跟證據如此清楚的狀況下,不會因為他們這些未經查證的言論而有所動搖。是不是裴偉的聲音、是不是股東會上發言、有無遭剪接,只要找當日在場的鏡電視大股東詢問就可知,畢竟事實就存在那裡。
陳椒華表示,她再次重申,不會畏懼興訟提告的恐嚇,更不會因此退縮,歡迎來告。(編輯:張芷瑄)1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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