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網路行銷採購案驗收不實 監院糾正台鐵局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監委陳景峻今天說,台鐵局辦理「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經費來源中,工程管理費逾9成5,比重顯有失衡;且欠缺落實監督廠商履約,有驗收不實的疏失,監院通過糾正台鐵局。
陳景峻透過新聞稿表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辦理「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預算來源是由重大工程的工程管理費及局務業務宣導費共同支應,但工程管理費占比率達9成5以上,工程建設相關成果卻占不到1成,比重顯有失衡。
陳景峻指出,經工程會認定,工程管理費的支用項目須為工程開辦、協調、宣導等費用,即使用於宣導,也須與辦理工程的相關事項,顯見這項採購的經費來源,已違反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有失預算編列目的。
陳景峻說,台鐵局執行採購招標過程,再採購第1案招標前,委請參與投標廠商就整體行銷宣傳進行報告,已有失公允,經台鐵局內工作小組就「實績經驗」部分初審意見,卻與評選結果大相逕庭,也凸顯異常。
陳景峻表示,在採購第2案評選會議,5位評選委員中有3位內聘委員未出席,導致評選會議延期舉辦,有失合理性,顯見採購招標過程已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的嫌疑,有失政府採購法所定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並移送法務部查處。
陳景峻也說,台鐵局驗收採購履約過程,經查發現有未依約回覆留言、私訊等情事,且依結案報告書統計,「台鐵局TRA」回覆率僅17%、「FUN台鐵」回覆率僅47%,但台鐵局未依約扣罰,而是經審計部通知後,才對廠商採減價收受,及處以違約金的履約驗收處置。
陳景峻說,該廠商履約情形有週報缺乏分析資料建議、缺漏市場趨勢分析,及品牌開發規劃加值服務等辦理成果不足等缺失,顯見欠缺落實監督廠商履約,有驗收不實的疏失。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天通過陳景峻提案,糾正台鐵局辦理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的各項違失,並將採購招標決標部分,涉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的嫌移,送法務部查處。(編輯:翟思嘉)1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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