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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干達難民滯台7年無法取得身分 移民署協助處理

2022/8/9 17:30(8/9 17: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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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烏干達難民來台7年無法取得身分,監察院要求行政院檢討改進。內政部移民署今天說,難民法雖未立法通過,但此案當事人已可合法申請在台居留並提出陳情案,正積極協助處理。

監委紀惠容、高涌誠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烏干達籍女同志A女,因烏干達國情仇恨同志,A女與同性伴侶遭群眾私刑,後者因此身亡,A女則來台尋求難民庇護,卻因台灣尚未制定難民法,只以不遣返原則處理,她來台7年仍無法取得身分,只能仰賴NGO接濟維生,促請行政院檢討改進。

對此,移民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A女一案,國內雖尚未立法通過難民法,但A女在台期間已有新的生涯規劃,且符合現行法令得申請居留事由,也已據此提出陳情案,現正積極協處中。

此外,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移民署也曾多次派員前往關懷A女,並致贈生活及防疫等物資,以表達政府關心之意。

移民署指出,「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修正草案也已於今年6月13日修正施行,未來將有助於落實不遣返原則。

難民法草案歷經立法院第6至9屆審議未獲通過,移民署表示,將持續蒐集各國立法例,並衡諸國內相關民情,重新研擬難民法草案,並規劃合適推動期程。

同時,現行若遇尋求庇護個案,將會同相關機關以個案方式,參酌國際慣例、人權兩公約及國內相關法律規範等層面,整體審酌後給予當事人適度協助,並依不遣返原則,不會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編輯:方沛清)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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